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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池市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池市城投集团)是经河池市委、河池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以河池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基础组建的国有独资集团企业,成立于2021年10月,承担着河池市城乡基础设施和重大社会发展项目建设任务,是河池市规模较大的市本级国有企业之一,注册资本30亿元。目前设有12个职能部门,下辖25个子公司,资产……[详情]

河池市金城江区部分道路非机动车临时停车服务管理单位采购公告

发布者:admin    来源:采购招标部    发布时间:2023-03-03 10:01:18   


  为规范河池市金城江城区非机动车管理秩序,提升城市智慧化管理水平,创建文明城市,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按照我公司与河池市城市执法局签订的《河池市金城江区停车收费运营管理协议书》,由我公司负责金城江区城市道路部分公共非机动车停车位的占道运营管理。现对部分道路非机动车位的临时停放服务管理权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竞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河池市金城江区部分道路非机动车临时停车服务
  二、项目编号:HCCT202320805号
  三、非机动车停车泊位标段及道路分布情况
  本次招标共分十八个标段,具体各标段道路分布情况及占道面积详见附件2。
  四、各标段道路经营管理底价
  各标段竞标底价详见附件2,竞标人可就所有分标进行竞标或者竞争其中一个或几个分标。
  五、经营服务要求
  (一)所有标段内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按照政府定价,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如下:

车辆类型 停车2小时以内(含2小时) 停车超过2小时至当天营业时间终止
小汽车 3元/辆 5元/辆
三轮摩托车、人力车 1元/辆 2元/辆
两轮摩托车、电动车 0.5元/辆 1元/辆
自行车 0.2元/辆 0.5元/辆

  (二)所有标段的停放服务收费时段为8:30-23:00
  (三)所有标段的临时泊车位停放10分钟以内免费,军警、抢险救灾车辆、市城管执法车辆、市政维护车辆临时停放免费,小学、幼儿园周边指定位置上、放学时段(半小时内)接送学生车辆停放免费。
  六、竞标人资格
  (一)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者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三)参加竞标单位近三年无不良记录,没有违法、违规及处于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期限内。
  七、中标人确定办法
  (一)有效报价:竞标人的报价必须大于或者等于各标段的底价,小于各标段底价的为无效报价;
  (二)确定中标人:各标段单独进行竞标,报价最高的为中标人,如出现同等最高报价的,则以抽签的方式确定;
  (三)不在有效报价范围内的作废标处理;
  (四)本项目取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
  (五)投标保证金缴存账户:
  开户名称:河池市城投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河池分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805065601200003   
  八、报价文件按以下资料提交
  (一)报价表;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递交文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递交文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自然人提交文件的,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需按照顺序装订成册(单位的)加盖骑缝,每页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需要每页每页签字确认。报价文件需用文件袋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不按要求编制的报价文件无效。
  九、公告时间
  本公告自2023年3月3日始至各标段服务管理权全部完成采购为止。
  十、开标时间
  (一)自公告生效起每五个工作日截标一次;
  (二)竞标的标段按照第七条中标人确定办法确定中标人,确定中标人的标段将在集团公司网站发布该标段中标公告,没有单位竞标的标段继续进行公告;
  (三)竞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递交到河池市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楼208室采购招标部(河池市金城江区金碧路25号)。注:
  (1)文件封面:标题为报价文件;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递交日期;
  (2)密封要求:投标文件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贴封条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密封章。
  十一、合同签定
  签定合同时,按第一中标人投标报价作为合同价进行签约,第一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约,如不能按时完成签约,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并依此类推。
  十二、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第七条规定的金额、缴纳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否则采购单位将否决其投标;
  (2) 对未中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采购单位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无息退回;对中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如有)或者经营管理权租金;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
  ②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十三、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河池市城投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碧路25号             
  联  系  人:韦 工
  电      话:0778-2107058     
 
  附件:1、报价表
     2、各标段非机动车停车位分布表
     3、合同范本

 
 
                              河池市城投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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