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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池市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池市城投集团)是经河池市委、河池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以河池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基础组建的国有独资集团企业,成立于2021年10月,承担着河池市城乡基础设施和重大社会发展项目建设任务,是河池市规模较大的市本级国有企业之一,注册资本30亿元。目前设有12个职能部门,下辖25个子公司,资产……[详情]

关于遴选河池市市本级棚户区改造住房准购安置工作代理机构的采购公告

发布者:admin    来源:采购招标部    发布时间:2023-02-27 17:12:06   

 

  我公司拟将以购代建、自建楼盘等房源面向市场销售。根据工作需要,现遴选两家销售代理公司提供房源销售等相关的服务工作,欢迎已获得邀请的单位参加竞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河池市市本级棚户区改造住房准购安置工作(房源销售代理)
  二、项目编号:HCCT202320804号
  三、项目概况:本次销售房源包含以购代建9个楼盘657套(汉军龙江帝景、金良公寓、财富公馆、俊蒙金地王、世纪嘉园、幸福家园、洋河盛世天骄、金色年华、万博时代广场)、3个自建楼盘(学府名筑、上任悦府、城投·金澜湾),共计439套现房。合同签订后,甲方将具备销售条件的房源交于中标单位负责销售。

  四、代理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人委托中标方提供房源销售代理服务,负责本项目整体营销中下列工作:
  1、前期策划
  (1)市场调研。主要内容包括河池市区房地产市场的分析、区域房地产项目竞争性分析、住宅及商铺市场情况、潜在客户市场调查分析。
  (2)项目定位。
  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的SWOT分析、项目产品定位、购买群体定位。
  (3)产品优化建议。
 2、营销策划
  (1)项目营销总体策划
  (2)项目阶段性营销计划
  (3)销售分期控制
  (4)价格定位及策略
 3、广告策划
  (1)项目推广:主题与形象策划
  (2)项目卖点的整合包装
  (3)整体广告计划
  (4)广告预算及媒体组合
  (5)传播工具的创意与设计(创意、文案、设计):楼书创作、折页及海报创作、报广创作、广播、电视稿文案等。
  4、销售代理
  (1)建立销售队伍,依合同授权范围执行销售行为
  (2)销售许可证办理相关一切事宜
  (3)制订销控计划
  (4)制订销售文件及管理文件
  (5)制定销售执行的内部协调程序
  (6)客户资源库的建立
  (7)售后服务机制的建立
  (8)定期报送各项统计报表
  (9)销售合同备案
  (10)与物业管理公司对接完成新房交付
  (11)后期配合办理所售房屋产权证
  (12)与销售相关的其他工作
  (二)投标单位的要求
  1、人员配置要求:  
  乙方组织专业策划、销售专案团队,项目经理、策划经理、财务、出纳、销售人员若干、保洁人员若干名,人员数量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委派。
  项目经理:负责整体项目统筹,对接甲方领导。(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岗,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岗,需经甲方委派负责人同意)。
  策划经理:负责整体项目营销策略以及推广端具体执行。
  销售人员:负责日常客户接待、跟踪直至成交以及售后相关手续的管理。
 财务、出纳:负责项目的财务收支、日常账目记录。
  2、项目在履约过程中,采购人将委派人员负责本项目的监督工作,投标人须无条件配合工作。
  (1)委派项目负责人,全面监督管理本项目的代理工作。
  (2)委派财务监督人员,全面监督财务款项及资金收入等内容、财务费用须经采购人委派监督人员签字认可后,予以生效,委派人员可协助开具相关发票。
  (3)委派档案接收监督人员,全面监督客户档案接收(在本项目履约完成后,投标人须将本项目所有客户资料移交档案接收监督人员)。
  (4)现场委派人员负责对销售业绩的考核及费用支付的审批,对于未完成业绩和服务方案内容的按照相关要求扣除费用。
  注:上述未尽事宜,以履约过程中采购人书面出具的要求为准。
  (三) 销售目标:以合同约定为准。
  (四) 暂定销售均价
  1.销售底价:由甲方提供的一户一价表进行销售,中标方不得私自修改价格。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市场价格波动情况调整销售均价或销售底价,并按调整后的执行。
  (五) 售后服务要求:
 1、负责客户定金及首付款的催缴、后期款的催收以及负责向客户收集银行按揭所需资料至通过银行审核。
  2、负责收集客户资料、办理并负责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备案和银行按揭贷款的收件工作,并把该相关资料与甲方办理好档案交接的工作。
  3、银行放款进度的催促,协调客户与银行的办理手续,使得最快的时间内达到放款。
  4、后期配合不动产证的办理。
  五、服务期限、代理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一)服务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代理费率上限控制价:≦3%(以甲方实收房款为基数)。
  备注:投标报价应包含为完成采购范围全部内容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广告宣传费、营销策划费用、人员工资、福利、办公经费、税金及与销售活动相关应支出的全部费用)
 (三)支付方式:甲方根据乙方代理期内实际的销售情况,按照甲方实收房款为基数乘以中标代理费率乘以60%支付乙方销售任务期内的佣金报酬(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六、竞标人资格
  (一)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能够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二)具有独立法人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四)参加竞标单位近三年无不良记录,没有违法、违规及处于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期限内。
  七、中标人确定办法
  (一)有效报价:0<报价≤3%为有效报价;
  (二)确定中标人:采用最低价法确定,报价费率最低的为中标人,如出现同等最低报价的,则以抽签的方式确定;
  (三)不在有效报价范围内的作废标处理;
  (四)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报价文件按以下资料提交
  (一)报价表;
  (二)法定代表人递交文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为授权委托人递交文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每页需加盖公章,然后装订成册加盖骑缝,报价文件需用文件袋密封后加盖公章,不按编制要求编制的报价文件无效。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23年3月2日17:30时前在河池市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楼208室采购招标部(河池市金城江区金碧路25号)递交,逾期不受理。注:
  (1)文件封面:标题为报价文件;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递交日期;
  (2)密封要求:投标文件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贴封条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密封章。
  十、合同签定
  签定合同时,按排名前两名的投标报价作为合同价进行签约,排名前两名的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约,如不能按时完成签约,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顺序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并依此类推。
  十一、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河河池市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碧路25号             
  联  系  人:韦 工
  电      话:0778-2107058     
 
  附件:1、报价表
     2、合同范本

 
 
                             河池市城市投资建设发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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