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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池市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池市城投集团)是经河池市委、河池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以河池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基础组建的国有独资集团企业,成立于2021年10月,承担着河池市城乡基础设施和重大社会发展项目建设任务,是河池市规模较大的市本级国有企业之一,注册资本30亿元。目前设有12个职能部门,下辖25个子公司,资产……[详情]

河池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主体信用评级单位采购公告

发布者:admin    来源:采购招标部    发布时间:2023-06-07 15:54:18   

  根据工作需要,现拟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对河池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进行主体信用评级工作,出具评级报告;并提供后续的跟踪评级工作。欢迎已获得邀请的评级机构参加竞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河池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主体信用评级。
  二、项目编号:HCCT202320814号
  三、项目概况:河池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主体信用评级报告有效期时限到期,为拓展市城投公司项目融资渠道,稳定融资来源,降低筹资成本,提高新债券发行的效率。需要重新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对该主体进行信用评级,出具评级报告书,并提供后续的跟踪评级服务工作。
  四、主体信用评级服务费
  1、本次主体信用评级服务费上限控制价为: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260000.00元)。
  2、竞标人的报价应包括完成本次招标服务内容范围内全部工作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技术工作费、人工费、材料费、差旅费、管理费、设备、劳务、邮寄费、维护、保险、利润及税金、管理政策性规定费用等】。投标人所填报的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和承受能力。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二)具备中国证监会认定的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资格、国家发改委认定的信用评级业务资格及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银行间市场债券信用评级业务资格;
  (三)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七)投标单位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及处于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期限内。
  六、中标人确定办法
  (一)有效报价:0<报价≤260000.00元为有效报价;
  (二)确定中标人:采用最低价法确定,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标人,以此类推排列出第二、第三中标人,如出现同等最低报价的,则以抽签的方式确定;
  (三)不在有效报价范围内的作废标处理;
  七、报价文件按以下资料编制及提交
  (一)报价表;
  (二)法定代表人递交文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为授权委托人递交文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信用评级业务资格证书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每页需加盖公章,然后装订成册加盖骑缝,报价文件需用文件袋密封后加盖公章;不按编制要求编制的报价文件无效。
  八、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报价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23年6月12日17:00时前在河池市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楼208室采购招标部(河池市金城江区金碧路25号)递交,逾期不受理。注:
  (1)文件封面:标题为报价文件;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递交日期;
  (2)密封要求:投标文件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贴封条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密封章。
  九、合同签定
  签定合同时,按第一中标人投标报价作为合同价进行签约,第一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约,如不能按时完成签约,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并依此类推。
  十、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河池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碧路25号;
  联  系  人:韦工
  联 系 电 话:0778-2107058;
 
  附件:1、报价表
         2、合同条款及格式   
   
 
 
                            河池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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