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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lumn Category河池市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池市城投集团)是经河池市委、河池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以河池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基础组建的国有独资集团企业,成立于2021年10月,承担着河池市城乡基础设施和重大社会发展项目建设任务,是河池市规模较大的市本级国有企业之一,注册资本30亿元。目前设有12个职能部门,下辖25个子公司,资产……[详情]
河池市俊蒙·山水湖畔项目永久用电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单位采购公告
发布者:admin 来源:采购招标部 发布时间:2024-11-28 15:32:28
由于工程建设需要,现拟对河池市俊蒙·山水湖畔项目永久用电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单位进行采购,欢迎获得邀请的咨询单位参加竞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招标项目名称:河池市俊蒙·山水湖畔项目永久用电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
2. 项目编号:HCCT20240032号
3. 工程概况:从110kV老街变电站新建2回电缆管沟敷设电缆至河池市俊蒙·山水湖畔;新建变压器及新建配套开闭所、高压柜、电缆等;施工合同价为710.18万元。
4. 工期及费用
4.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至结算审核完成。
4.2审核服务费
4.2.1本项目审核服务费上限控制价为:人民币贰万贰仟贰佰元整(¥22200.00元)。
4.2.2 竞标人的报价应包括完成本次招标服务内容范围内全部工作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服务费、服务费、审核费、驻场人员差旅费、税金等费用】。
5. 采购服务内容及成果要求
5.1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河池市俊蒙·山水湖畔项目永久用电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本项目其他零星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项目指标分析以及委托人要求的与本项目竣工结算相关的各项内容(如委托人需出具单项工程的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咨询人应出具)。
5.2成果文件完成时间:在委托人提供图纸等资料的10日内完成结算审核工作。
6. 竞标人资格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6.2具有独立法人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3在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平台可查询,并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工程造价编制与审核的能力;
6.4项目机构配备人员:本工程服务的造价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
①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并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②项目组其他2名造价技术人员中,造价专业应为土建专业1人安装专业1人。项目组其他2名造价技术人员中至少有1人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安装专业造价工程师。
6.5投标单位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及处于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期限内。
7. 中标人确定办法
7.1(一)有效报价:0<报价金额<22200.00元为有效报价;
7.2确定中标人:采用最低价法确定,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标人,以此类推排列出第二、第三中标人,如出现同等最低报价的,则以抽签的方式确定;
7.3不在有效报价范围内的作废标处理;
7.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8. 报价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8.1 报价文件:
①报价表;
②法定代表人递交文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为授权委托人递交文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④在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查询截图;
⑤项目机构配备人员材料
注:以上资料每页需加盖公章,然后装订成册加盖骑缝。
8.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8.2.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 12 月 2 日17:30时。
8.2.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河池市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楼208室采购招标部(河池市金城江区金碧路25号)。
9. 报价文件封面及密封要求
9.1文件封面:标题为报价文件;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递交日期;
9.2密封要求:投标文件需用文件袋密封,在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贴封条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密封章。
9.3 不按编制要求编制的报价文件无效
10. 合同签定
签定合同时,按第一中标人投标报价作为合同价进行签约,第一中标人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约,如不能按时完成签约,签约对象直接转为第二投标人或重新采购,以此类推。
12. 其它事项
采购人名称:河池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碧路25号;
联系人:韦工
联系电话: 0778-2107058;
附件:1.报价表
2.合同条款及格式
1. 招标项目名称:河池市俊蒙·山水湖畔项目永久用电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
2. 项目编号:HCCT20240032号
3. 工程概况:从110kV老街变电站新建2回电缆管沟敷设电缆至河池市俊蒙·山水湖畔;新建变压器及新建配套开闭所、高压柜、电缆等;施工合同价为710.18万元。
4. 工期及费用
4.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至结算审核完成。
4.2审核服务费
4.2.1本项目审核服务费上限控制价为:人民币贰万贰仟贰佰元整(¥22200.00元)。
4.2.2 竞标人的报价应包括完成本次招标服务内容范围内全部工作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服务费、服务费、审核费、驻场人员差旅费、税金等费用】。
5. 采购服务内容及成果要求
5.1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河池市俊蒙·山水湖畔项目永久用电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本项目其他零星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项目指标分析以及委托人要求的与本项目竣工结算相关的各项内容(如委托人需出具单项工程的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咨询人应出具)。
5.2成果文件完成时间:在委托人提供图纸等资料的10日内完成结算审核工作。
6. 竞标人资格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6.2具有独立法人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3在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平台可查询,并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工程造价编制与审核的能力;
6.4项目机构配备人员:本工程服务的造价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
①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并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②项目组其他2名造价技术人员中,造价专业应为土建专业1人安装专业1人。项目组其他2名造价技术人员中至少有1人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安装专业造价工程师。
6.5投标单位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及处于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期限内。
7. 中标人确定办法
7.1(一)有效报价:0<报价金额<22200.00元为有效报价;
7.2确定中标人:采用最低价法确定,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标人,以此类推排列出第二、第三中标人,如出现同等最低报价的,则以抽签的方式确定;
7.3不在有效报价范围内的作废标处理;
7.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8. 报价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8.1 报价文件:
①报价表;
②法定代表人递交文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为授权委托人递交文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④在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查询截图;
⑤项目机构配备人员材料
注:以上资料每页需加盖公章,然后装订成册加盖骑缝。
8.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8.2.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 12 月 2 日17:30时。
8.2.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河池市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楼208室采购招标部(河池市金城江区金碧路25号)。
9. 报价文件封面及密封要求
9.1文件封面:标题为报价文件;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递交日期;
9.2密封要求:投标文件需用文件袋密封,在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贴封条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密封章。
9.3 不按编制要求编制的报价文件无效
10. 合同签定
签定合同时,按第一中标人投标报价作为合同价进行签约,第一中标人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约,如不能按时完成签约,签约对象直接转为第二投标人或重新采购,以此类推。
12. 其它事项
采购人名称:河池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碧路25号;
联系人:韦工
联系电话: 0778-2107058;
附件:1.报价表
2.合同条款及格式
河池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8日